天哪,我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,我有这样的想法真是天理难容!我自责、我愧疚、我痛苦,然而我就是割舍不下这份本不该有的,也许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罪恶的暗恋,它实实在在地折磨了我六年多的时间!我想过自杀,以死的方式来结束这份没人知道的罪恶,可是我那可爱的幼儿却是我生之惟一留恋。 其实,我也曾想过要用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。 我想向梅表白这么多年来我对她的一腔执著暗恋。 为此,我还写了51封情真意切的情书,信中详尽地描述了这些年来我对她的深深的恋情,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心理感受和企盼。 其中前50封我没有署名,最后一封我才告诉她,那个爱你爱到几乎要死的人就是我。 我还设计,每封情书都在深夜里偷偷塞进她家的自行车车篮里,好让她次日早上第一个发现(我知道她的丈夫是从不骑自行车的)。 然而,所有的情书最后充其量也只不过成了我宣泄情感的工具,连一封也没送出去。 因为我知道,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情,对艳的全家而言,无异于天崩地裂,对我们这样一个封闭的小县城来说,也会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天大奇闻。 我这样做,不仅伤害了另外两个青年,更伤害了一个家族。 我胆怯了,暗恋之情至今虽“涛声依旧”,但所有的念头我都没有付诸行动。 我知道,人在追求自己真爱时除了要有勇气外,更重要的还要有良知,要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。 更何况,这一切的一切仅仅是我的一相情愿而已,即使梅知道了,她也未必会喜欢我。 退一万步说,就算她知道后感于我对她的一片真情而喜欢我,她也未必会做出如同我一样的选择。 我不能为一场根本看不到希望的单恋,去做一些遭人唾弃甚至受到法律制裁的事情。 如今,这51封满载沉重感情的情书也被我一把火烧掉了。 我多么渴望这火也能将我心底几年来积存的所有感情污垢烧光、燃尽,可是火尽了,我心里却产生了浓浓的悲哀:我从此就能走出这个情感的怪圈吗?我无法回答自己…… |